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可以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而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也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那么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如何认定?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怎么认定
公司设立分公司时,经营范围是登记的事项之一,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司设立分公司时,经营范围是登记的事项之一,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知芒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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