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怎么认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犯罪未遂是犯罪没有完成的一个状态,对于犯罪未遂一般来书都是会有减轻处罚的,但是很多人在现在都是不知道这个犯罪未遂是怎么认定的。下面就让知芒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犯罪未遂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犯罪未遂怎么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类型   1、未终了未遂和终了未遂

  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已经实行终了为标准,犯罪未遂可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未实行终了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在犯罪实行行为实施终了之前,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继续实施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如甲潜入仓库盗窃,在刚刚打开保险柜,尚未来得及往外取财物时,即被保卫人员抓获。

  实行终了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具体犯罪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后,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刑法规定作为既遂要件的犯罪结果的犯罪停止形态。如乙为了杀害丙,用木棍猛击丙的头部5下,以为丙已经死亡而逃离现场,但丙被路过的群众发现送往医院抢救而脱离生命危险。

  就离犯罪既遂的时空距离来看,实行终了未遂要比实行未了未遂离犯罪既遂较近,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在量刑时应有所区别。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以行为的实行客观上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犯罪未遂可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并且这一行为实际上有可能完成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未能完成的犯罪未遂形态。如甲用枪向乙射击,意欲打死乙,但由于其枪法不准,未能击中乙,乙见状得以逃脱。

  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但由于其行为的性质,致使其行为不可能完成犯罪,因而使犯罪未能完成的犯罪未遂形态。在不能犯未遂中,行为人对其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即实际上不能完成犯罪而行为人却认为可以完成犯罪。这种认识错误就是成立犯罪未遂之“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犯未遂还可继续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和对象不能犯未遂。所谓工具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由于对所使用的犯罪工具存在错误认识而未能完成犯罪导致的未遂。如将白糖当作砒霜放入他人食物中意图毒死他人。所谓对象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对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存在认识错误而未能完成犯罪导致的未遂。如将野猪当作人射杀。

  一般认为,就实际造成犯罪结果的可能性上来讲,能犯未遂的可能性要比不能犯未遂大,因而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因而在量刑应有所区别。

  三、犯罪未遂处罚原则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

  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

  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

  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

  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犯罪未遂怎么认定的全部内容。犯罪未遂的认定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司法机关还是会依法进行处理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芒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79960.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19:51:13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19:51:28

相关推荐

  • 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强迫交易罪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500
  • 法庭调查的要求(法庭调查的具体程序)

    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只有通过法庭调查这一程序后,法官才能够根据结果进行审判。法庭调查是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一个阶段,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目的在于通过讯问被告人和审查、核实证据材料,查明案情的真相,为判决提供事实根据,以便正确合法处理案件。 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应当询问被告人对起…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400
  • 刑诉法修正案全文(刑诉法修正案最全新旧对照表)

    《律师法》和2012年刑诉法修正案规定:律师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查阅和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同时,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400
  • 民事调查取证时间(民事纠纷起诉流程和费用)

    【实务问题01】审判中询问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答:《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八种证据种类,审判实践中对于专家辅助人发表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存有争议。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观点是认为属于当事人陈述,另一种观点是认为属于专家证人或准用鉴定意见规定。我们认为,专家辅助人意见应当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当事人陈述。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500
  • 结合犯有哪些罪名(我国刑法常见的结合犯)

    结合犯,是指数个在法律上独立而罪名不同的故意犯罪行为,由另一个法律条款将它们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新的独立犯罪的情况。 结合犯的特征: 1、被结合之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罪。 2、由数个原罪结合而成的新罪。 3、数个原罪必须是基于一定程度的客观联系。 4、必须以数个性质各异且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300
  • 财产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个人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

    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张在,男,汉族,1年月1日出生,住新州市山水区东民街5号楼号,公民身份号码:40010015.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对原告所提供证据材料中201年4月21日《收据》原件上的“新州一有园林花卉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与“张在”,鉴定该章印是否是新州一有园林花卉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所加盖,鉴定“张在”是否是张在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及新…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400
  • 保释申请书怎么写(行政拘留保释申请书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马某(详情略)。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冯某(详情略)。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冯某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冯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于2021年5月X日X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可提供的保证人是马X,或者按贵机关的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特为冯某提出申…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500
  • 什么是缓期执行(缓期执行的法律规定)

    我们在看一些法制节目的时候,总会看到“判处×年有期徒刑,×年缓刑”的话,那么缓刑是什么意思呢?缓刑是在监狱里执行的吗?缓刑的适用条件又是什么?接下来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400
  •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犯罪构成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此处的非法利益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出于为了…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400
  •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证据要点】 (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对犯罪过程的供述。 (1)毁损财物的时间、地点; (2)毁坏财物的工具、对象、方式手段、后果等; (3)毁损物…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500
  •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500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分别列明了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进一步明确了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为。 法律和司法解释不仅规定了包括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不服等十二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为,还规定了共计十四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为。 尽管规定都比较明确,但是由于行政行为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300
  • 商业间谍罪判多少年(关于商业间谍罪判刑标准)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 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规定了一个全新的罪名,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商业秘密不仅关系到所有者、使用者的利益和生存,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上…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400
  • 安徽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人身伤亡了,该赔多少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其实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下面我们以安徽省为例,给大家介绍下2021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话不多说,先上干货。 交通事故部分赔偿条目计算方法如下: 1、残疾赔偿金:39442元/年(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赔偿系数(一至十级…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900
  • 广东盗窃罪量刑标准(盗窃罪金额新规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6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