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8日,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政协委员唐光密、徐东建议,在遵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推进农田土地经营权流转。政协委员唐光密和徐东说,他们在对湾岭镇、黎母山镇、中平镇、什运乡等乡镇的农村进行调研后发现,许多村庄存在着基本农田长年丢荒或短期休种的现象。调研中发现,有种桑养蚕等产业的农村农田利用率相对高些,而未发展种桑养蚕又无其它项目的农村,如湾岭镇的北排村、高坡村、内园村等,其农田大多数村民一年只种一造早造,晚造则弃种,另有相当一部分村民的农田则长期丢荒。据了解,琼中各乡镇都存在基本农田丢荒闲置的情况,且所占比例不小。通过走访调查,他们总结农村农田丢荒或短期弃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农田种植水稻产值不高。每亩水稻年产值(一年两造)约2000元,除去种子、农药、化肥、耕种和收割费用等,每亩水田年纯收入不到1000元,而且晚造种粮受雨灾风灾虫害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农民种田的效益相对较低,极大影响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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