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那么民事调解书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调解书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被告)身份等基本情况。
3、案由。
4、事实。一般会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5、理由。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起诉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或调解理由从简。
6、协议内容。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主要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以及诉讼费的负担。
7、注明文书效力。即“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加盖法院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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