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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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跟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很大不同在于它的稳定性、国有性,正是因为属于国家所有,因此要忠于党、忠于国家,相关的部门也要求国有企业做好相关的党建工作,今天知芒网小编为你介绍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

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这是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动、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通字〔2017〕11号),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赣组字〔2017〕5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国资委委员会的通知》(洪组通〔2017〕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抓好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要带头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带头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为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要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就党组织单设一章,做到“七个明确”即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明确党组织地位作用、明确党组织职责权限、明确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明确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使党建工作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章程修改工作。这类企业资本构成多元、管理模式多样、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要指导推动企业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并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不同情况,把党建工作基本要求写入公司章程,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注意听取其他股东包括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使章程修改过程成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成为凝聚共同愿景、汇聚各方力量的过程。要通过章程修改,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三、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这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分类指导。按照“谁出资谁监管”的原则,企业出资监管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审核把关,一家一家做好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按照《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参考文本》(附件1)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工作做深做细,把好方案制定、文本审核、信息发布等关键环节,同时对下属企业要逐个分析研究、分步实施,确保2017年9月底前全县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实现全面覆盖,国有资本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本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取得显著进展。对工作中的风险点要加强排查、做好预案,注意正面引导,防止舆论炒作,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

各企业出资监管部门要建立详细情况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梳理备案国有企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并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工作作为2017年度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必述内容。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从5月份开始实行每月调度,适时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关于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的内容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知芒网找个律师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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