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案情简介2012年3月19日,余某与丁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约定丁某购买余某所有的涉诉房屋,成交价格为112万元。同日,余某(甲方)与丁某(乙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由于乙方无购房资质,如乙方购房资质无法办理或其他原因,乙方可以选择另行出售,出售价格高于、低于合同价格与甲方无关;如需办理过户或公证手续,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手续。2012年3月19日,余某与丁某另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了房款、定金交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双方均认可双方之间建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丁某于2012年3月19日给付余某5万元,余某出具收条。2012年4月13日,丁某给付余某购房款30.5万元。后双方在履行《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产生争议,余某曾诉至顺义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在丁某不具有购房资质情形下,丁某可以选择另行出售,丁某是否具备购房资质与合同效力无关。《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余某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余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民事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后余某诉至顺义法院,称由于丁某不具备购房资格,丁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丁某没有及时将涉诉房屋出售、未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余某已经花高价另购房屋,无必要委托丁某出售涉诉房屋,故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及二份《补充协议》。诉讼中,丁某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提起反诉请求:丁某给付余某购房款76.5万元,余某协助丁某将涉诉房屋过户给丁某指定的购买人胡某。经法院询问,胡某陈述:丁某与胡某没有亲属关系,胡某有购房资格,同意丁某将涉诉房屋过户给胡某,胡某认可涉诉房屋实际为丁某所有。余某与丁某均认可,丁某自签订上述合同至今均不具备在北京购买房屋的资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丁某另行出售涉诉房屋的前提是其自身通过合同履行能够取得涉诉房屋的所有权。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及二份《补充协议》时,国家与北京市已经颁布实施相关限购政策,现双方当事人均确认,自上述合同签订至今丁某均无资格在北京购房。因此,因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颁布实施致《买卖合同》及二份《补充协议》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故本院对余某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及二份《补充协议》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丁某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其无权径行要求余某协助将涉诉房屋过户至丁某指定的购买人名下,故丁某关于双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丁某所提反诉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解除后之相关事宜可另行解决。由此,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及二份《补充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并驳回反诉原告丁某的全部反诉请求。一审判决后,丁某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丁某与余某在签订涉案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时,有关住房限购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已颁布实施,双方明知由于受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丁某不具备购房资格,所以约定丁某作为购房人属于明显违反住房限购政策的约定。丁某与余某另约定,在丁某无法购买时,丁某可另行出售。现丁某指定的购房人胡某已出庭陈述,同意涉诉房屋过户给自己,但认可涉诉房屋实际为丁某所有。此种约定的实质属于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借名买房。本院认为,丁某与余某所订立的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第七条关于合同订立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五款关于“当出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双方之间的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应予以解除。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本院应予维持。上诉人丁某的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73289.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18:22:34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18:22:59

相关推荐

  • 房屋土地使用证商用是什么意思

    问题解答: 房屋土地使用证商用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用于提供给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进行对外营业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以及饮食店等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700
  • 老房子重建不用报批

    问题解答: 老房子重建需要报批。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房屋重建应到土地局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并且提交房屋重建的理由,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当事人才可以拆除老房子进行重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400
  • 单位自管公房拆迁补偿

    问题解答: 单位自管公房拆迁补偿包括; 1、房屋补偿费,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人积极协助房屋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400
  • 宅基地确权有误如何办

    问题解答: 宅基地确权有误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600
  • 国家电网征地补偿是如何去规定的

    问题解答: 国家电网占地补偿应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400
  • 农业设施用地建厂房算违建吗

    问题解答: 农业设施用地建厂房的,如果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则其不算违建。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否则属于违建。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400
  • 哪项权利不是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

    问题解答: 对外层空间的权利不是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的,而领土主权是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的权力,是国家主权的主要内容和表现,包括所有权和统治权,任何国家都不得其他国家的领土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一条 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500
  • 违建里的合法财产强拆时如何处理

    问题解答: 强拆时,对于当事人在违建里的合法财产,行政机关应当尽到注意义务并妥善处理,若行政机关违法拆除房屋,导致当事人的合法动产损毁遭到毁坏,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500
  • 土地征收花卉赔偿标准

    问题解答: 土地征收花卉赔偿标准: 1、如果花卉以移裁为主,则根据不同季节按苗木价值的20%至40%补偿移栽费用,如果不能移栽,则根据市场价值补偿; 2、原则上在收购期应先收获后用地,不予补偿,如急需用地,则补偿产值损失; 3、如双方对于花卉价值有争议,则由专业部门评估,或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500
  • 林地的承包期是多长时间?

    问题解答: 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届满后,承包人可按规定延长承包期限。此外,如果林地承包的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剩余期限内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500
  • 进城务工人员的承包地,发包方是否有权收回

    问题解答: 承包期内,对于进城务工人员的承包地,只要没有发生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情形,发包方就无权收回。但如果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发包方可引导支持其按自愿原则将承包地交回。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400
  • 国家修高速公路占用农田如何补偿

    问题解答: 国家修高速公路占用农田的,其土地补偿费按照该农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确定,其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而农田上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300
  • 家里挖矿合法吗

    问题解答: 家里挖矿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如果情节严重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400
  • 青苗补偿的规格是什么

    问题解答: 青苗补偿的规格是:对于在征收土地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由用地单位按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进行计算,予以补偿,其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600
  • 农村危房强拆合理

    问题解答: 农村危房强拆的,符合以下条件就是合理的: 1、危房的强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拆迁的证件齐全,有拆迁许可证; 3、已经对被拆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并且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7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