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员工要求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的工资,如果其要求合法合理的,单位应当按照300%的标准来支付。该工资报酬已经包括了劳动者未休假时工作的工资在内,如果单位已经发放当天的工资,则要在300%的标准中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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