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属于夫妻婚内共有,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如果房产登记在购房人名下,房贷夫妻共同清偿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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