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在校生符合劳动者的年龄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若在校生工作一段时间要返回学校继学习的,可以与单位先实习协议。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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