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离婚调解协议书中的财产分配可以反悔,只要当事人是在法院送达调解书前作出了后悔的意思表示。在此情况下,法院应恢复庭审,并且及时对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是在签收调解书后才表示后悔的,由于调解书已生效,所以当事人不得通过再审的方法寻求救济,只能按照协议分配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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