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纠纷,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属于职权范围和管辖范围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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