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与国外公司签合同时,需要将合同内的以下条款明确化: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2、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等;
3、合同涉及的具体价款或报酬;
4、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与方式;
5、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6、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一般建议选择适用中国法律,由中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此外,对于多种语言拟定的合同,需要设置“如果中外文版本的具体内容有冲突的,应以中文版为准”的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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