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婚前财产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离婚时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当事人将婚前财产自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行为是对于自己的财产在进行处分,只要夫妻间没有达成另外的约定,那么法院应承认其行为合法有效,当事人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返还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婚前财产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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