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离婚房子解除居住权的条件:
1、非因帮助方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可以依法中止或终止居住权;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居住权人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在居住权人行权期间,自己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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