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有限责任公司运行过程中,有些股东会因为自身原因想要转让其股权,为了规范股权转让行为,我国公司法对此进行了限制,那么,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呢?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
我国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所以是合法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如何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待转让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但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在此基础上,允许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所以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也是合法的。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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