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缴出资后,就要依据出资的比例享有公司的股份。而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份的,股份转让要签订转让合同,如果转让无记名股份,不需要办理登记,那么擅自转让股权合同有没有效?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擅自转让股权合同是否有效
股东擅自转让股份签订转让合同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二、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什么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1、由转让前的股东签订股东会决议;
2、由转让方和出让方签订 出资转让协议;
3、由新的股东组成股东会做出新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成员组成新的股东会,选举监事和董事;
4、选举新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等;
5、由新的股东会做出章程修正案;
6、去工商领变更登记申请书。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股东转让股份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股份转让合同有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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