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案例关于摄影作品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简要案情及处理结果

  原告吕厚民1953年在中央办公厅警卫局摄影科工作期间,拍摄了摄影作品《毛主席与周总理在中央人民政府第24次会议上》。1999年10月至2000年4月间,位于王府井大街225号的中华老字号“同升和”鞋店在该店左侧临街展示橱窗中使用了吕厚民拍摄的涉案摄影作品。在该展示橱窗中,以涉案摄影作品为背景照片,展示了四双为领导人订制的皮鞋鞋样,橱窗下部有国家领导人曾到该店订制皮鞋的文字说明。

  被告北京同升和鞋店在使用该摄影作品前未征得吕厚民的同意,亦未署作者姓名。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著作权,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在《北京日报》和《中国摄影报》上向原告公开致歉并赔偿原告损失五万元。

  被告北京同升和鞋店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本案争议标的属于时事新闻,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即使涉案作品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该作品亦为职务作品,原告作为摄影者仅享有署名权;且被告翻拍使用的涉案作品源于大型画册《周恩来》,在画册中并未注明该作品的摄影作者;被告委托他人制作展示橱窗的目的在于阐述自己百年老店的悠久历史以及经营业绩,照片只是为了便于说明问题而引用的,应属于合理使用;即使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被告使用涉案作品的性质属于展览性质,其侵权后果亦最为轻微。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吕厚民是否为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同升和鞋店未经许可使用该作品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问题。法院认为吕厚民所拍摄的涉案作品为新闻摄影作品,但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不受该法调整的“时事新闻”的范围,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吕厚民曾作为中央办公厅警卫局摄影科的工作人员从事为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拍摄照片的工作,吕厚民在此期间拍摄的涉案作品属于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故该作品应属职务作品。但吕厚民作为涉案作品的摄影者,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吕厚民对该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应当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该店的展示橱窗中使用涉案摄影作品的商业性使用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为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判决:北京同升和鞋店在《北京日报》上公开向吕厚民赔礼道歉并赔偿吕厚民经济损失一万二千元人民币。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二、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涉案摄影作品是否为时事新闻,是否应受我国著作权法调整

  本案原告吕厚民作为涉案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主张权利,被告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原告所拍摄的涉案作品系领导人的工作照片,属时事新闻,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涉案摄影作品是否为时事新闻,是否应受我国著作权法调整就成为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1991年施行的著作权法规定应对“美术、摄影作品”予以保护,2001年10月27日修正后的著作权法则将摄影作品单独列为一种作品形式予以保护。摄影作品本身显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

  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涉案摄影作品是否属于时事新闻呢?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时事新闻本身虽然不适用著作权法调整,但通过对时事新闻内容进行文学、艺术加工并体现出独创性时,则也可以创作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如新闻摄影、新闻电影等即已不再是单纯的事实消息,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1].本案原告拍摄的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时的工作照片就属于新闻摄影,而不是单纯的事实消息,不属于时事新闻,因此应当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法院认为被告提出的上述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未予采信。

  (二)涉案摄影作品作为职务作品,其著作权是否归

  摄影作者

  本案被告还提出即使该作品可依著作权法予以保护,摄影作品也应为职务作品,原告对该作品仅享有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本案中吕厚民曾作为中央办公厅警卫局摄影科的工作人员从事为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拍摄照片的工作,吕厚民在此期间拍摄的涉案作品属于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故该作品应属职务作品的范畴。

  但该作品并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纸、地图等职务作品的范畴,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该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被告亦未就此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尽管涉案摄影作品属于职务作品,原告吕厚民作为摄影者仍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被告提出的上述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亦未予采信。法院认为,本案原告吕厚民是涉案摄影作品的摄影者,也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吕厚民对该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应当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三)被告同升和鞋店未经许可使用涉案作品的行为是否为合理使用行为

  原告主张被告未经许可,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涉案摄影作品用于该店橱窗展示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被告则认为同升和鞋店是为了说明该店的悠久历史而在展示橱窗中引用涉案作品的,属于对该作品的合理使用,并未侵害原告的著作权。

  所谓合理使用是指依法律规定作品使用人主要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是为了科学、教育等目的,对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使用的行为。但这种使用行为不得损害作者的人身权利,也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合法权益,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462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6日 05:55:26
下一篇 2025年2月6日 16:37:19

相关推荐

  •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

      (1) 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以乐谱形式或未以乐谱形式表现的能演唱或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如歌曲、交响乐等。应当指出的是,歌唱者、演奏者的表演不是音乐作品,而是对音乐作品的表达和再现,属于邻接权的客体。   (2) 戏剧作品   狭义的戏剧是以古希腊悲喜剧为开端,在欧洲各国发展起来继而在世界广泛流行的舞台演出形式。“drama ”,中国话剧等。 …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1000
  •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是指为生产和施工绘制的图样和对图样的文字说明。严格讲“图纸”不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权保护的仅是绘制在图纸上的图。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电脑上进行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已屡见不鲜,即使未通过打印,同样构成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   著作权法保护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仅指以印刷、复印、翻拍等平面复制形式使用图及其说明。依…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1000
  • 著作权不受保护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智力成果与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某种思想独创的表达,而不是这种思想方案,而专利法要保护的是某种技术方案或技术产品。如,某发明家发明治疗疾病的仪器,并获得了专利,该发明家又写文详细介绍他的发明。他的技术方案受专利法保护,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未经其同意,按照其文章制造同样机器,侵犯其专利权,但没有侵犯其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1000
  • 设计公司合伙人制度案例

      核心内容:合伙人制度的本身既意味着每个合伙人都是“老板”,大家可以平等地使用事务所的资源;又意味着每个合伙人都要对设计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每个人都可能因为一个有问题的设计而造成自己和别的合伙人倾家荡产。下面由法律知识网的小编为您介绍合伙制的设计室特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在中国存在最多的是装饰公司,一般的室内设计师都以装饰公司为自己的设计平台,原因有几个…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600
  • 如何确定作品稿酬的标准

      推荐阅读: 著作权作品 稿酬   作品稿酬,一般是按字数确定,确定报酬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作者和出版商在合同中确定,二、是依国家规定执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作品稿酬标准是:   1、著作稿,每千字30-100元;   2、改编稿,每千字10-50元;   3、翻译稿,每千字20-80元;   4、印数稿按前述基本稿酬的百分比计算,一般书籍印数稿为…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700
  • 外国作品的范畴

      推荐阅读: 著作权作品 范畴   外国作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创作并发表的作品。外国作品通过合法渠道在中国出版,其权利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作品,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者或者合作创作人之一,或者著作权人、合作著作权人之一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该条约的成员国有经常居所的公民的作品;   2、作者不是国际著…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1000
  • 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推荐阅读: 著作权作品 单纯事实消息   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观点的消息,传播单纯事实消息可采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   根据上述单纯事实消息的性质,单纯事实消息应属于时事新闻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800
  • 合作作品的特征

      推荐阅读: 著作权作品 特征   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称为合作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1000
  • 区分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

      推荐阅读: 著作权作品 区分   录像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的,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的,需要借助专门的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如电影、电视、录像带等。 摄制这种电影、电视、录像带的制作人,在制作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想象力和独创性,表现在对表演者的表演动作的创造、置景、配音、摄制技术的运用,剪接等具 体活动中,通过这种“充分发挥个人的想象…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900
  • 天气预报著作权的保护

      从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看,不是所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作品都赋予著作权 保护的。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了违禁作品不予保护,作为公益性极强的天气预报显然不在此列。   近年来,许多移动通讯业务公司对其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进行转播,提供给其移动通讯客户以求完善其服务,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但气象部门可否要求保护其天气预报信息的著作权呢?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600
  • 服装设计受著作权法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的规定,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服装设计一般的表现形式就是以色彩、明暗、线条、平面或立体的造型作为表现特征的创作,因此属于美术作品的范畴,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   服装设计是否属于美术作品,还必须考虑服装设计是否符合作品的条件,即是否属于具…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800
  • 著作权客体的范围

      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需要指出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不是抄袭别人的;(二)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范围内的创作;(三)必须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四)必须是不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和作品。   《…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800
  • 建筑可称为作品

      著作权法在第3条中增列建筑作品。著作权法原第52条第2款中规定,按照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复制,以排除对建筑的著作权保护,允许仿建。   这次修改著作权法,按照伯尔尼公约,将建筑列为作品范畴。在解释上,属于作品的建筑应具有新颖性,是建筑艺术作品。普遍使用的大众性建筑不具有排他性,如板楼的外形,因此不受著作权的保护。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700
  • 著作权的独创性让认定

      著作权的独创性让认定   作品独创性的涵义   如前所述,各国著作权法都要求作品应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可以说是著作权作品的本质属性。作品的这一法律特征排除了非独创性“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可能性,从而能够保障著作权法对作者因创作而产生的正当权益进行保护的目的实现。然而,关于什么是作品的独创性,学术界在理解上尚未形成共识,并带有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其中一种颇有代表…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800
  • 演讲稿的著作权归谁

      演讲稿的著作权归谁?   2009年2月8日中央电视台<>,邀请主持人撒贝宁.李佳民和马斌作为嘉宾选手,参加答题活动,在最后一轮答题中,<>主持人撒贝宁抽到一道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这道题是:使用别人写的文章作为演讲稿,这篇演讲稿的著作权属于谁? 答案: A.演讲者; B.撰稿人。   短暂思考后,撒贝宁选择了B,而主持人王小丫说正…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6日
    1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