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合同会因存在无效事由而无效,可撤销事由如下:
1、存在可撤销的事由,比如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签订了合同;
2、撤销合同的权利行使期限符合法律规定,因期限到期而撤销。
无效的事由如下:
1、用于非法用途的;
2、虚假的意思表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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