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现抵押权支出的费用属于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吗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为了保证将来的债权得以实现,给自己一个心安理得,债权人会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一旦债权到期,债务人却不清偿债务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实现抵押权了,那么因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是不是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呢?今天法律知识网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因实现抵押权支出的费用属于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吗。

  一、因实现抵押权支出的费用属于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吗

  因实现抵押权支出的费用属于抵押权的担保范围,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清偿顺序为: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二、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就抵押权人而言,该范围是指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时能够优先受清偿的范围;就债务人、抵押人或抵押物第三取得人而言,该范围则是为使抵押权消灭所必须清偿的债务范围。依照《物权法》第l7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于抵押权的担保范围有特别的约定,则从其约定,否则就以以下几项作为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

  主债权

  抵押权就是为了确保主债权的满足而存在,因此主债权当然是抵押权所担保的主要对象。主债权即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的债权,也被称为“原债权”。所谓原债权就是依当事人之问约定的主合同债权,而不包括它所产生的约定利息、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在内的初始债权。一般来说,无论被担保的主债权属于何种债权,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都应当就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以及债务人的履行期限作出约定,并在抵押权设定登记时一并加以登记。

  利息

  利息就是指比照原本数额及其存续期间,依据一定比率计算,而以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为给付的一种法定孳息。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对利息一般都非常清楚,但是对于其是否有最高限额会有疑问.可以说尽管我国《物权法》和原《担保法》并没有对抵押权所担保的利息范围作任何限制,但是,由于我国的企业之问不能互相拆借资金,而只能向金融机构贷款,加之《合同法》对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以及自然人借款利率都有限制性规定,因此在抵押权担保的利息范围上也是有一定限制的。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所谓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方在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包括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支付的赔偿金,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实行抵押权的费用

  实行抵押权的费用是指抵押权人因实行抵押权所支出的费用。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实行抵押权的方式有拍卖、变卖以及折价三种方式。当事人可以依法自行协商决定抵押权的实行方式,也可以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实行抵押权。但是无论哪一种方式都会因此而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就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保全抵押权的费用

  在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例如,为防止抵押人拆毁抵押房屋而采取必要措施的费用、对抵押人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进行提存的费用等。由于抵押权人保全抵押权时必定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如在抵押人恶意降低抵押物价值的情况下,聘请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而支付的费用,就此项费用应否计人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问题,《担保法》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但是,我们认为保全抵押权的费用是为保全抵押权,防止抵押物价值减损所而支出且该费用的支出是合理的。即在由于抵押人有过错行为而造成抵押物价值下降的情形下产生的费用。如果并非由于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抵押物的价值降低,抵押人则没有过错,自然不应当将该项费用计人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否则就损害了抵押人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因实现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应属于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因为如果债务人按期还钱就不会产生这笔费用。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因实现抵押权支出的费用属于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4051.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5日 21:37:06
下一篇 2025年3月25日 21:39:08

相关推荐

  • 听证程序(听证程序的范围是)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

    2025年3月31日
    400
  • 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属于什么会计要素)

    营业外支出包括哪些? 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

    2025年3月31日
    400
  • 营业外支出包括哪些内容(营业外支出属于什么)

    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哪些 一、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罚款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固定资…

    2025年3月31日
    300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被废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你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换句话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的,只能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物质损失,而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被害人死亡的,家属只能要求赔偿丧葬费,而不能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应当注意的是,这…

    2025年3月31日
    500
  •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3篇 为了避免条款错漏,一般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 协议书 样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一 甲方:闲餐厅 乙方: 广告 装饰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2011年11月14日签订《德保休闲餐厅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

    2025年3月31日
    400
  • 最全的个体户经营范围(最全的个体户经营范围模板)

    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经营范围 1、贸易类: 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营养补充食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缝纫机服装及辅料、纺织面料、纺织助剂、羽绒制品、工艺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机械配件、建材、服装鞋帽。 电脑软硬件、耗材、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

    2025年3月31日
    300
  • 车损险赔偿范围(太保车损险赔偿范围)

    什么是车损险?车损险赔偿范围 买车之后,保险是必然的,车损保险是商业车险的三大险种之一,基本上所有的车都会买,而且车损保险赔偿覆盖的范围非常广。基本上,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你的汽车损坏,无论是人为造成的。 一、车损险赔偿范围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和爆炸; 3.外部物体坠落和坍塌; 4.雷击、风暴、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和热带风暴; 5.塌…

    2025年3月31日
    400
  •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人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内容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餐饮费用、交通费用、如有达到伤残,就有伤残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

    2025年3月31日
    400
  • 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失费)

    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 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5.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2025年3月31日
    300
  •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2021年新规)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偿的金额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八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

    2025年3月31日
    400
  • 注册公司行业分类及经营范围(公司注册的行业分类)

    注册公司行业分类及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的拟定可按行业类别不同而不同。贸易类公司最直接最广泛的经营范围就是批发零售和贸易,如此拟定公司可经营的产品就很广,除了国家专营专控产品和需要前置审批的产品。科技类的一般以研究开发为主。 一般来说一个公司有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两大类经营范围可选择。主营业务是公司主要发生的业务,辅助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周边的业务。比如科技类的研究…

    2025年3月31日
    400
  • 公司类别及经营范围(企业类型及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和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简单来说,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是进行公司注册申请时的必填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

    2025年3月31日
    300
  • 国家赔偿范围(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会对哪些事情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赔偿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四个: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所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金,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3、因为致人精神损害所作出的赔偿;4、因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又或者是其他组织的财产权所造成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直接损害赔偿、间接损害…

    2025年3月31日
    300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分类(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分类)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何划分 一、营业执照普通的经营范围有: 1、贸易类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营养补充食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缝纫机服装及辅料、纺织面料、纺织助剂、羽绒制品、工艺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机械配件、建材、服装鞋帽、电脑软硬件、耗材、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照明电器、不锈…

    2025年3月31日
    300
  • 侵权损害赔偿标准(侵权损害的赔偿范围)

    人身侵权赔偿标准有哪些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

    2025年3月31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