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车上路有时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此时一定不能慌张,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交警根据法律的程序来处理交通事故。那么,如果交通事故拖了三年都没有结案,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利,一方面可能因为未结案,被扣留的车子取不出来,无法正常使用,另一方面,如果取出来了,未结案的车辆是无法年审、无法过户、无法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天内,交管部门需要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是肇事逃逸案,自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起10天内,交管部门需要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对车辆或伤情进行鉴定,鉴定需要在2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天,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需要在5天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也就是说,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最长不超过40天,像三年都没有结案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车主遇到交管部门拖着不结案的情况,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是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结案,可以提请交警队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后再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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