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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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既可溯及地产生合同如自始至终未发生一样,而合同终止没有溯及力。

  2、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履行、对价相抵等确定的情形,合同解除适用范围法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等情况。

  3、二者产生的法律效力不同。合同关系得以终止,进产生向将来消灭的效力,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恢复到合同没有履行的效果。但合同一旦解除,合同当事人不再负担合同,并且法律还要求恢复原状。

  4、消灭合同效力的类型不同。合同终止包括任意终止和非任意终止。其中,任意终止是没有法定或约定条件限制的终止。但合同解除必须基于一定原因和条件的限制。

  5、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能否继承不同。合同终止其合同效力仅面向未来而消灭,因此即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债的转移,终止权也随之转移。合同解除权并不随着债的转移二转移,即合同解除权不能被新的权利人所继承。

  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相同点有哪些?

  1、表现相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

  2、权利性质相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权均为形成权

  3、权利产生途径相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产生都可依法定或约定的两种途径。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虽然两者有一定的区别,但造成的后果都是使合同效力消灭。比如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以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主动解除了劳动合同,造成的结果是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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