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也算是合理的,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而且在申请延长时一定要获得上级部门的认可,这样才能保障到被羁押者的权利,如果出现超期羁押是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一、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是否合理?
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只要符合条件就是合理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据此,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随意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现象比较严重。
在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法律适用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条款关于“重大、复杂案件”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司法实务中在理解和执行上出现偏差,随意性较大;二是部分检察干警执法观念陈旧,认为只要不超过一个半月就不算程序违法,导致工作中不积极主动,效率低下。
二、审查起诉的证据审查是怎么样的?
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
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
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
综合上面所说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有限制性的,但如果遇到案件比较复杂的,那么是可以依法的延长,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获得受理,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依据的,如果在不申请的情况之下而选择延长,这是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33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