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婚姻法》已经失效,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于婚姻做出了相关规定。关于的婚姻的新规定为:
1、增设了离婚冷静期。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但会存在三十天的冷静期。若在冷静期内双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若冷静期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变更了无效婚姻的内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情形不再属于法定的无效婚姻。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申请撤销双方的婚姻。
3、其他新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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