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知情权的判决需要败诉方自觉履行,一般在判决书当中都写清楚了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如果败诉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都没有履行应尽义务,胜诉方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一、业主知情权的判决如何执行?
业主知情权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需要自觉履行判决书,败诉方拒不履行的,胜诉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不执行业主知情权判决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侵犯业主知情权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事实上如果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一些决定,侵犯业主知情权,比如没有通知业主,就直接对小区的共有部分进行改造,业主是有权利提出异议的,无法协商处理的,业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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