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将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书不仅是交警对违章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还是证明双方主责方或全责方的责任划分依据。那么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找谁?
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若双方对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没有异议,可以在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不申请调解的,可以参照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最后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即可。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单反或双方对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存在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但若是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即便是复议一般也是一样的结果。若对责任认定书的判定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结案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一般是走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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