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或大或小常常发生,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总有人心里打着小九九,有人想额外获利,有人想逃避责任。有不少事故都存在单方或双方都觉得自己时间很充足,就一直拖着不处理。那么交通事故谁急着结案?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应该想着尽快解决,拖着对双方都不利,时间拖得越久取证就越困难,到时候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能获取的证据也就越少。依据法律规定,人身伤害赔偿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中短期诉讼时效的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应为一年,也就是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为1年,过了一年的有效期将可能无法申诉。
未造成人员伤亡或受伤较轻无需住院治疗的,以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若责任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建议非责任方直接通过诉讼维权索赔。若非责任方一直拖着不愿处理也不愿诉讼,那么可以停止垫付相关费用,这并非逃避责任,而是为了促使对方起诉解决。若对方1年内不起诉,一年时效期后将无法起诉,这也就意味着对方将拿不到更多的赔偿。到时只需要拿发票到保险公司申请结案,该理赔的费用保险公司都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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