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没有房子不能独立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单独的户籍地址。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立户。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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