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由于朋友的请求而把车借给朋友撞死了人,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会不会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是看车主有没有过错,如果没有过错则不用承担责任,若是有过错,那么就是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各位车主在将自己的车辆外借给朋友前,一定记得自己是否符合不在上述的过错行为之内,否则就不要轻易将自己的汽车外借给朋友,以免在朋友驾驶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自己也会受到连带责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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