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离婚约定房产归属子女后一方反悔的处理:如果夫妻二人已经为房产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反悔的当事人不能主张撤销赠与。因为父母对于子女的赠与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该赠与合同不得随意被赠与人撤销,房产依法归子女所有。如果房产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则反悔的赠与人可在房产过户之前撤销赠与,房产仍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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