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方在看守所的,双方只能诉讼离婚。
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时行动自由受限制,该方可以向监狱部门递交离婚诉状,请求监狱部门转交法院。法院一般会派工作人员到监狱办公,法官到达现场审理案件。
另一方提起诉讼的,应向其所在地即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一方当事人在看守所的,应由法院带另一方当事人前往看守所进行协调。
双方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开庭,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制作调解书。
不能调解的,通常按照普通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是否离婚。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26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