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买房到底算谁的(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引言】

现实中,年轻人结婚之后购房,因为家底还不够厚,往往会向父母求助。父母出资为子女在婚后购房的情形,比较常见。

那么,对于“房子”这么大一笔财产,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子到底算谁的?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还是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法》时代,认定方式还是比较明确的——在《婚姻法》解释(三)中,针对某些情况的解释还算明确: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以实际出资人和登记情况综合判定。可以这样简单理解:

只要出资了,就有房产份额,无论登记在子女、子女配偶谁名下。例如,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子女夫妻一人名下,因为双方均为子女出资,所以房子属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登记了,就有房产份额。例如,一方父母出资,但是登记在子女夫妻双方名下,则按照不动产登记制度,此房属于子女夫妻共有。

但是在《民法典》之后,规定变了,解释变了——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精神,直接援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即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按照这个解释,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简单粗暴地直接转到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简单点说就是:只要没约定是为子女个人出资,不管双方谁的父母出资、不管登记谁的名字,所购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给出这样一个结论的推定逻辑是什么?

最高院就此结论给出了推定过程。客观地讲,本人对这个推定过程的逻辑很难理解,直观的比喻就是,先花了长篇大论介绍加法应该是怎么算的,结果却告诉你: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好1+1=2,结论就是1+1≠2。

【关于以上结论的推定逻辑】

关于推定过程,有四个逻辑点:

1.尊重约定。

“考虑到现实情形非常复杂,……,所以如果当事人愿意通过事先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资性质以及房屋产权归属,则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发生”。

尊重约定是对的。但是——

我们用现实推演一下。例如,儿子结婚之后,儿子的父母要出资给孩子买房,对比一下以下四种场景:

场景(一):对于男方父母来讲,房子无论是给到儿子个人还是作为儿子儿媳妇共同财产、甚至全给儿媳都无所谓。钱给你们了,你们自己去买,你们之间愿意怎么商量是你们的事儿。场景(二):男方父母打心眼里是想买给儿子个人的,但是又不想造成儿媳有什么想法,于是私下跟儿子说:这个房子是买给你个人的,买的时候你登记自己名字。场景(三):男方父母还是只想给儿子个人,实现把事情做到了明面上:正式跟儿子儿媳说明,这个房子是我们买给儿子个人的。而且对这个说明保留了证据。场景(四):男方父母说了:这笔钱是我借给你(或者你们)的,今后要还。

我们不去推测这四种场景的概率大小,但是场景(一)应该不能占到绝大比例。而场景(二)、(三)恐怕造成子女家庭纠纷的概率可能更大。至于场景(四)的问题,我们稍后再述。

如果说这种约定对于作为出资人的父母来讲有价值,还凑合说得过去。但是对于子女家庭——这种约定,对子女家庭埋下纠纷隐患的可能性更大!可能在子女结婚之初就扰乱了夫妻关系。

“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发生”,这个结论从何而来?

2.关于父母出资的定性。

“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让子女生活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因此,在父母一方主张为借款的情况下,应当由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这也与一般人的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一致。”

这是结论推定过程中的第二个逻辑——父母出资并不是出于借款的本意。所以,如果父母主张借款,要拿出证据,这符合日常生活经验感知。

直白点说就是:

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是白给的。如果不想白给,就要证明当时出资时是借款性质。

“白给”,从法律用词上,就等于“赠与”,无偿。如果从父母对子女关爱的角度来解释,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并非每个家庭的父母都有那么大的经济实力,很有可能为子女购房会掏空积蓄。那么,对于父母生活又如何得到保障?

以上逻辑给出的解决办法是,作为父母,如果掏钱给孩子买房、又不想(或者经济能力不允许)白给的情况下,就得在给钱的时候留好“出资属于借款”的证据。

现实中,有多少父母在为孩子出资时留好“借款”证据?这属于大概率情况下的生活常识么?况且,如果就出资问题在父母与子女之间产生争议,在父母有明确出资证明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谁的权益?

“与一般人的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一致”,这个结论从何而来?

3.关于约定的现实性。

“在一方父母出全资并且在购买不动产后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的,考虑到物权法已经实施多年,普通民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已经有较为充分的认识,在出资后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认定为是父母将出资确定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符合当事人本意,也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

以上这段话很符合现实,在《婚姻法》时代也是遵从了以上逻辑。

这段解释过程表达的意思非常清楚,也更贴近现实——老百姓不太懂什么法律名词,已经普及的概念就是房产登记。所以如果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默认的就是给到自己的子女。

“……符合当事人本意,也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这段逻辑,这就如开篇本人感受中举的例子:讲述为什么加法是这么算的常识性道理。但是,等到你开始算题的时候,结论却告诉你:因为没有约定好1加1等于2,所以1加1不能等于2。推定过程与结论之间的自洽性,体现在哪里?

更重要的是,在推定过程中有这样一段话:

“基于父母子女间密切的人身关系和特有的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影响,实践中父母与子女之间一般并没有正式赠与合同的存在,或者说没有一个书面赠与合同的存在”。

这段分析说的一点毛病没有——对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就出资形成书面约定,不具有普遍的现实性。

然而,不具有普遍现实性的东西,却作为判定房产归属、父母出资性质的依据,这到底是在贴近现实还是在脱离实际?

4.双方父母出资情况下的房产归属。

“实践中,由于房价高企,一方父母可能无力单独承担购房负担,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并不鲜见,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不仅是家族财产的传递形式之一,也寄托了父母对子女婚姻幸福美满的期望,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是按份共有与家庭的伦理性特征不相符,也与法律规定有一定冲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在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情况下,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段话的意思是:如果双方父母均出资为子女夫妻购房、出资额度不一样,如果不做约定,将不会按照实际出资额区分份额比例,而是作为子女夫妻共同所有、各自一半——因为,双方父母出资是寄托了对子女婚姻幸福美满的期望。

从“理想”上来讲——父母都希望子女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婚姻生活——期望、寄希总还是要有的。但是,万一最终的结果与期望产生偏差怎么办?预期不是结果,只能是目的,而目的并非必定达成。况且在当今社会环境下,目的达不成的情况,绝对不是可以忽略的小概率事件。所以,万一子女婚姻出现问题,相当于出钱多的一方父母,为对方多买了单。

用一方父母的钱来为双方子女买单、甚至为对方子女多买单,这种结论是否合理?是否有违常理?

【结论是什么?】

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子女出资购房,房子归属(注意:这里仅指房子归属)按照《民法典》及有关解释,可以得出这样几个结论:

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房子因为属于子女婚内所得,所以属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承认现实:父母与子女之间做出约定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不承认真正现实地存在于中国人骨子里的含蓄,因此没有“默认”一说。如果对房子归属有想法,就必须要约定出来。在承认这种做法不现实的同时却又把它作为判定结论的依据。把契约精神与合约混同一谈。契约精神,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并非一定要写出来,一旦产生争议时可以推定;而合约是建立在明面基础之上,没有说明即认为不存在。以为最大限度避免了纠纷,实际上极大增加了未来产生纠纷的概率。没有默认选项,凭约定判定,而约定又是一个不太现实的东西,意味着提前避免纠纷的手段并不普适,所以风险必定后移——未来若子女婚姻产生问题,必有利益损失方;有利益损失的,必定会产生纠纷。

这些结论,仅为个人对最高院《关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问题的理解与适用》的推演,无论对错、有无偏颇,代表的是个人观点。

按照相关解释,如果子女经济实力不够,父母要打算帮助孩子购房:

如果只想把房买给子女个人,要么婚前买,只登记孩子名字;要么婚后买,记得必须与孩子做个约定,而且登记孩子个人名字。如果无所谓,那么无须探讨以上的逻辑和结论,想怎么买、什么时间买都不重要。如果父母想对自己的出资有个说法,不希望白给(或者说,对孩子起到一定约束作用),记得让孩子打个借条。新婚姻法买房到底算谁的(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

【结语】

本人一直的观点是,情侣之间、夫妻之间,钱怎么挣、怎么花、怎么分,是俩人之间的事情,不要及人父母。父母没有义务为已成年子女的行为买单,父母愿意为子女花钱,是出于对子女的关爱,但绝不是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应该无偿占有对方父母的财产。

这里也无意去谈论“防不防儿媳、女婿”的意思。父母愿意把自己财产给到自己的子女,这是天然本性;父母不愿意把自己财产给到子女的配偶,没有不合情理之处,因为双方之间本就无权利义务关系。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2384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0:29:34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0:29:45

相关推荐

  •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民法典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

    第一套房子:如果离婚,房屋会判给男方,贷款由男方偿还,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第二套房子:如果离婚,虽然登记在你老公的名下,只要购房款是婚后收入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要提供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等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10日
    500
  •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的规定 在国内许多城镇,都有婚前买房的习气。女方家长通常会要求男方成婚前必须得购买一套婚房。此刻,一些有经济能力的爸爸妈妈都会在量力而行的范围内资助子女购买房子。从实际角度来说,婚前买房的确能够给婚后夫妻一定的日子保证,但新婚姻法出台后,想必许多女方家庭要大失望。 1、婚前一方有房产以成婚为意图,在婚前在房产证上增加另一方的姓名,视为…

    2025年2月10日
    400
  •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民法典关于房子归属问题)

    一、换名 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以来,关于夫妻间房产赠与约定的定性一直争议不断。不少专家学者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提出质疑【“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认为该条款实际上与《婚姻法》第19…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10日
    400
  •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民法典夫妻房产归属问题)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夫妻一方要求另一方在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加上自己的名字,在婚姻财产方面给自己一份保障。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是否有法律效力,能不能一定保证自己在离婚的时候分到房子的一半呢?答案其实是否定的。 因为婚前买房,婚后加名这一件简单的事,根据全款购房还是按揭购房、就加名事项有无书面协议、是否已经完成变更登记等不同情形,其法…

    2025年2月10日 法律资讯
    500
  • 婚姻法房产证名字问题(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的规定 在国内许多城镇,都有婚前买房的习气。女方家长通常会要求男方成婚前必须得购买一套婚房。此刻,一些有经济能力的爸爸妈妈都会在量力而行的范围内资助子女购买房子。从实际角度来说,婚前买房的确能够给婚后夫妻一定的日子保证,但新婚姻法出台后,想必许多女方家庭要大失望。 1、婚前一方有房产以成婚为意图,在婚前在房产证上增加另一方的姓名,视为…

    2025年2月10日
    700
  • 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问题(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

    婚内购房有五种情形,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如下: 一、婚内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 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原则上按五五比例平均分割,个别案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情况下,可以按四六比例分割,甚至按三七比例分割。 二:婚内一方父母部分出资。 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修改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10日
    300
  • 婚前财产加名字有用吗(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

    婚前的房产加上对方的名字到底有没有用? 有这样一个咨询,男女双方准备结婚,女方不要彩礼,但是要求男方将她婚前的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男方也同意加名,但是男方告诉女方,房子是他婚前全款买的,加了你的名字也没任何作用,所以没必要这么做,女方有些疑惑,就此事咨询了我! 那么婚前男方的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到底有没有作用呢? 婚前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加名后的行为属于赠与性…

    2025年2月9日
    600
  •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2022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的规定)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家敏 见习记者 杨晓冬)结婚后房产证如何“加减名”?房产证加名、改名是否需要缴税?卖房子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少人对婚后房产登记有这些疑问,现代快报记者带着网友们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了答案。 在婚后房产登记工作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我想加名字,要怎么办理呢?”其实,婚后房产登记“加减名”业务办理…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9日
    500
  •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新婚姻法房产的最新规定)

    财产分割一直都是夫妻之间比较关注的问题,当然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合理的分割两人之间的共同财产才是重点。但夫妻之间的财产又有分婚前的和婚后的,如今新婚姻法已经出台了,那么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 新婚姻法对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有明确表示,若是夫妻其中一人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所产生的增值…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9日
    600
  • 有房贷如何加老婆名字(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

    结婚前能否在不动产证上加上女友名字?结婚后能否在不动产证上加上男方名字?亲属之间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如何缴纳税费?近日,针对不动产类业务咨询,相关部门做了详细回复。不动产证 婚前不能直接加女方名字 市民:本人未婚,房子自己首付,自己贷款,想在结婚前,办理房产证时把女朋友的名字加上去,需要什么条件吗? 洪山区:由于市民与女朋友未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不动产证时不能直…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9日
    400
  • 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有用吗(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

    有对夫妻 男方在婚前全款买下了三套房 结婚时 将妻子名字加在了 3套房的房本上 但因为婚前缺乏深入了解 婚后因性格脾气差异 经常发生争吵 最后,妻子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已经感情破裂的他们 对离婚这件事没有异议 但在房产分割上各有各的想法 婚后房本上加名 意味着一律对半分吗 法院审理认为 关于双方争议的三套房产,现登记为双方共有,因此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2025年2月9日 法律资讯
    500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

    裁判要旨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结合郑某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法院判令由上诉人孙某取得案涉房屋百分之二十的份额,由郑某以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为基数给予孙某相…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9日
    300
  •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婚姻法房产的最新规定)

    不知道是进步还是什么,现在的人在结婚前就要做好离婚的打算,而且也为广大百姓所接受,但当大家有了退路,婚姻维持也就变得越来越难。而随着房价连年攀升,房子也已经成为中国家庭最大的财富之一。 所以,丈母娘选女婿要看有没有房子,毕竟在这个时代,婚姻并不牢靠的预期下,似乎房子更能带来安全感,越是这样想,越是恶性循环。但这就是现实,无所谓对错。 于是,在买房过程中,就很…

    2025年2月9日
    300
  •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当了解到了房子的首付款以及贷款还有房产证的办理之后,对于房产证上面写谁的名字,也许大家都是总感觉到非常困惑吧。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直接代表着房子的产权问题,后期也是可以进行增加或者是减少的,但是对于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哪些资料,以及房产证上加名字怎么办理?下面贝壳济南站给您做出了介绍。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哪些资料 房产证上加…

    2025年2月9日
    500
  • 新婚姻法什么时候实施(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

    2013年2月4日,李某和罗某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在交往了不久后,便确定了关系,6月3日,两人便结了婚,婚后两人关系一直挺好,可是,俗话说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天有不测风云。 确实,不幸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婚后本来确实生活得很平静,可是时间久了,摩擦多了,矛盾自然也就多了,两人渐渐开始了疏远对方,李某还经常被家暴。 2015年3月2日,李某便提出了离婚,可…

    2025年2月8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