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情况属于一级伤残?
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3、小肠切除≥90%;
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6、全胰切除;
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1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1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1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1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1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imal、L(8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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