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离婚协议不可以单独过户,同时对于仅凭离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单独办理房屋过户的行为,实践中房管部门一般不予受理。
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处分。其不属于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房产登记申请书;
⑤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以上资料外应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①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有离婚判决书无需办理),交付产权公证费;
②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即日完成);
③到房管部门办理免征契税申请(10个工作日完成);
④办理析产登记(7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登记费;
⑤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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