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异地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首先,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其管辖法院是:
1.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
2.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
3.双方均在外地且是同一城市的,另一方可在该城市法院起诉。
然后,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进行庭前调解;
最后,调解不成的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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