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能成为股权转让的主体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股权转让通常会涉及转让主体与受让主体,那么在股权转让时,公司是否可以成为股权转让的主体呢?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键诵:转让主体,股权转让,公司转让自身股权问题提出:公司是否能成为股权转让的主体?

案件名称:八有限公司与迪某股权转让纠纷上诉案①

法院观点:股权转让关系主体应当是股东,公司未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不能作为股权转让的合同主体。

案情简介

上诉人:入公司被上诉人:迪某

2007年8月6日,迪某与人公司签订《资产、股权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转让合同》”),约定:人公司将该公司全部股权及所属二级企业“8酒店”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设施、绿化等地上物的所有权转让给迪某。转让方式为股权(股份〉转让和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转让财产的所有权人,采取一次定价、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并约定每一期的支付时间和要求。协议还就其他事项作了约定。之后,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人公司印。

①审理法院:一审法院,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历)海中法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二审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观)球民二终字第55号民事判决。

同上签字。

2007年8月13日、8月16日,迪某按照约定支付了转让款。

2007年10月12日,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将法定代表人职责委托何某代为行使。双方签订委托书。同日,双方在0:市公证处对授权委托书进行了公证。

2007年10月18日,迪某与人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转让合同》中转让标的物为人公司全部资产;转让标的物不涉及人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股权”字样均刪掉;其他事项均按原合同执行。人公司何某在《补充协议》上签字并代林某签字,同时加盖人公司印幸,迪某在协议书上签字。

2007年10月27日,林某、何某向另一股东易某发出《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就林某、何某将名下人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迪某的事宜,征询股东易某是否同意转让以及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2007年11月11日,易某书面通知林某、何某,并在《某日报》上刊登《收购人公司全部股权通知》,表明其不同意股权外卖。

后双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各方观点

上诉人4公司观点:因公司股权持有人易某未对《转让合同》追认,故《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被上诉人迪某观点:《转让合同》转让的是八公司资产而不是股权,公司作为资产的所有权人,是有权转让的,无须得到股东易某的追认。

法院观点

本案是由股权转让关系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不是债权纠纷。《转让合同》一开始就明确,转让项目是公司的全部股权和资产。虽然《补充协议》删除了“股权”二字,但是并没有改变《转让合同》转让4公司全部股权和资产的实质内容,人公司与迪某之间仍然是股权转让关系。

《转让合同》转让4公司股东股权和全部资产,未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应当确认无效。股权转让关系主体应当是股东,4公司未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不能作为股权转让的合同主体。

《转让合同》无效,基于该合同产生的《补充协议》当属无效。《转让合同》无效,八公司与迪某均有过错,各自应承担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

关联案例

公司出售自身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关键词:协议效力,公司自售股权

案件名称: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8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上诉案审理法院: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⑽)海民初字第1865号民事判决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民终字第19190号民事判决法院观点:8公司不持有自身股权并不成为协议无效的事由。8公司是否持有自身股权对合同的履行确有影响,虽然在签订合同时8公司不持有其股权,但并不意味着8公司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弥补履约的不足。且即使8公司因不持有股权而无法实际履行合同,也只是构成嗣后客观不能履行的违约行为,并不发生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此,八技术有限公司主张的收购协议无效的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关联案例2

合同约定用公司资产支付股东个人应付股权转让款的协议效力如何?

关键词:以公司资产支付个人债务,协议效力

案件名称:**微系统有限公司与殷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上诉案

审理法院: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民初字第16676号民事判决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口㈣)一中民终字第14183号民事判决法院观点:

一审法院:用公司资产支付个人债务,该约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故该协议应属无效。

二审法院: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股权转让款由殷某用8公司的资产向**人微系统有限公司、路某、过某支付,即用公司资产支付个人债务,该约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故该支付条款应属无效。但该条款无效,并不能免除殷某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相应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因此,判决殷某支付北京八微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30万元。

公司是否不能对外出售公司股权?

关键词:公司出售股权,协议无效,财产返还案件名称:盖某与4传媒广告中心股权转让纠纷上诉案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口⑷二中民终字第19133号民事判决法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只有々传媒广告中心的股东可以向盖某转让股权,且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案件名称:费某诉**人乐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审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民初字第17311号民事判决法院观点:费某与**人乐器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法律规定只有股东才有转让股份的权利,故北京、乐器有限公司未经股东同意向费某转让股份的行为应为无效。协议无效后,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对于协议无效,费某与北京4乐器有限公司均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贵任。

律师点评

本案当中有一个问题,即有限责任公司是不是可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股东?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会使得公司股权失去最终的归属,与公司运作的基本法理产生冲突,同时也违反了公司的资本充实的原则,因此,公司是不应当成为本公司股东的。但是,公司是不是绝对不可能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或者成为本公司股权的转让方呢?并非如此,我国《公司法》中的股权回购制度使得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也应当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同时规定,如果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曰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必须回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这种回购股份制度是对于股东退股擻资的一种救济手段,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公司僵局,保护股东权利,因此,虽然公司依法可以存在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状态,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长期持有,在依法回购本公司的股份后,公司还必须依法处理该部分的股份。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的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在持有本公司股份之后需要及时调整相应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当然,也有观点认为,既然法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也可参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后的处理方式,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本案根据案情,不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特殊情况,因此,原告人公司并不能持有本公司股份。我们在这个前提下,继续分析本案。

首先,本案中的迪某与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虽然有意强调是“资产”而非“股权”转让,但实质上是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转让,转让主体应当是持股股东,并通过其他股东同意和股东会决议,公司无权单独就该转让做出决定。

其次,由于本案中八公司不能成为本公司的股东,因此人公司转让股权应当有股东的事前授权或者事后认可,上述事前授权或者事后认可均没有的,转让合同应属无效。

最后,本案中的股权转让也没有经过股东会的议事程序,其他股东也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基础上成立的涉案股权转让合同应属无效。

综上,审判法院以涉案股权转让合同、决议产生程序不合法及转让主体不适格为由判定该涉案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是完全正确的。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知芒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知芒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2299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6:20:20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6:20:34

相关推荐

  • 上市公司的债券是什么

    问题解答: 上市公司的债券是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500
  • 股东投入资本公积要缴税的吗

    问题解答: 股东投入资本公积不需要缴税。股东投入资产评估溢价部分转列资本公积的部分溢价是股东投入的资本,通常不在实收资本内,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500
  • 挂名股东强制退出行不行

    问题解答: 挂名股东强制退出不行。一般情况下清退股东需要和对方协商,购买对方的股份,股东可以依法将股份转让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请求公司收购股权。对外转让股份的,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500
  • 公司合并分立是否有必要进行清算

    问题解答: 公司合并分立没有必要进行清算。清算是指公司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因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公司合并分立仅需制作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按时通知债权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700
  • 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法必须是独立法人

    问题解答: 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法必须是独立法人。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法人企业,其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名称、董事会等,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600
  • 股权质押可以可以直接拍卖吗有哪些范围

    问题解答: 股权质押可以直接拍卖,但有一定的前提。在质押股权后债权人不偿还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者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权人申请对质物进行拍卖的可对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拍卖范围包括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500
  • 合伙企业解散后是否可以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问题解答: 合伙企业解散后可以从事有关经营活动。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其法律主体资格未立即丧失,在进行注销登记前企业继续存在,可以从事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500
  • 民法典业委会成立的条件程序

    问题解答: 民法典业委会成立的条件程序是:成立业委会要求小区内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2年业主的入住率达到30%以上或者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3年。成立时需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审议表决章程与管理规约,点票宣布结果。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400
  • 给别人的公司当法人的后果

    问题解答: 给他人的公司担任法人的法律后果有: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罚时,应当受到处罚;有出资瑕疵的,可能由其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500
  • 个体户自己刻章开收据可以吗

    问题解答: 个体户自己刻章开收据是不违法的,但是仅能用于私人事务方面;在单位交易的情形时则不可以使用私人印章;同时也严禁私刻国家机关印章。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500
  • 分公司有什么法律地位

    问题解答: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因此不可以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其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均应当由总公司进行承担。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500
  • 出资款是否可以代缴

    问题解答: 对公司进行出资的出资款是可以由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缴的,我国法律不会对实际的出资人身份进行追究,满足了登记的出资额度即可。《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600
  • 公司法清算组备案时间是多长

    问题解答: 公司法中所规定的清算组进行备案的时间一般为十日,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我国《公司法》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400
  • 保密的源头一般是什么

    问题解答: 保密的源头为定密,定密即为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在定密之后才可以对其进行保密。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500
  •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谁承担

    问题解答: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 2025年7月10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