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不按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或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后,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对财产分割反悔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但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对子女抚养问题反悔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4、对离婚事项反悔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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