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具体怎么量刑,要根据毒品的数量等具体情节确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具体怎么量刑,要根据毒品的数量等具体情节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缓刑只能适用于用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的犯罪人,被判处三年以下徒刑,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因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适用缓刑,因为其本身未被剥夺人身自由,被判处数罪的,只要总和刑期在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也可以适用缓刑。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22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