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出于拓展业务的需要,可能会选择以合并的方式强强联合,除此之外,也有些公司的股东相将自身拥有的股权进行转让,那么,公司合并是否等于股权转让呢?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合并是否等于股权转让
公司合并并非股权转让,公司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而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转让债权的行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合并前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前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公司合并属于公司间的行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或新公司来承继,而股权转让是股东间的法律行为,并不涉及到公司相关工作内容,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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