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复婚手续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我国婚姻关系的建立以登记为准,离婚后,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完成复婚登记时,婚姻关系确立,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男女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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