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召开全体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2、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等。那么对于公司分立股权的转让程序是什么这个问题,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公司分立股权的转让程序是什么
1、召开全体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
2、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分立只能分立小公司吗
不是的,分立公司并没有大小区别。
一般情况下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这主要是指投资“设立”,公司分立是办变更登记,是属于“变更”中产生的;所以不在此禁止范围,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能够进行分立的。而且分立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方可申请。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方可申请。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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