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通的责任要进行认定,而交警对现场进行勘察认定责任时,往往会要求当事人出具相关证件,依据当事人的过程程度确定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不要驾驶证?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驾驶证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认定事故责任的,往往需要当事人出示驾驶证,如果一方无证驾驶造成事故的,往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五条 交通警察应当核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
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对在现场发现的交通肇事嫌疑人,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1、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申请复核。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提出复核被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先的责任认定结果的,可以提起诉讼。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以收集及时保留的相关证据,比如对事故现场拍的照片,若是事故现场附近有摄像探头,那么便可以在诉讼中提供证据或申请法院调取录像,必要时,也可以申请对事故发生原因和痕迹进行鉴定。
3、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法院重新认定事故责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事故认定书确有不妥,将不会采信事故认定书。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警对现场进行调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往往会要求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包括驾驶证等,并且依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事故的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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