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职工在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辞职,对还贷没有太大的影响。职工仍然要按约定偿还贷款。但是辞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单位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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