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需要进行相关的事故认定。那么,对于在事故责任中属于全责的情况有哪些呢?这需要大家做好相应的了解,才能知道法律上的规定,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全责的情况有哪些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
(11)不按规定掉头的;
(12)不按规定会车的;
(13)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14)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15)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6)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7)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18)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19)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20)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在面对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我们就要根据法律上的规定来进行了解,才能知道被认定全责的情况。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知芒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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