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连带责任适用于连带责任;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法定其他区别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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