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赡养父母的证明原则上由老人所在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其主要包括赡养人的相关信息、被赡养人的相关信息以及赡养人对于被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等内容。
首先,标题写明“赡养证明”。
然后,正文写明赡养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被赡养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赡养人对已尽到被赡养人赡养义务,一般包括基本养老费、必要的精神损失及消费性支出、保险金费用、晚年医疗保障器械费。
最后,被赡养人、赡养人、证明人分别签名,署明日期。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均有义务赡养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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