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婚前财产一般为个人所有,非双方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自动发生权属转变,转变权属需要双方另立协议,或者共同进行经营。
1.夫妻之间可以通过婚内财产约定或者离婚协议约定,将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将一方财产的部分份额赠与另一方。
2.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通过夫妻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一般为共同财产,如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的收益,或个人婚前出资成立的公司在婚后的分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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