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经验交流稿是怎样的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因为时代的变迁都会选择改制。集体企业改制一般要经过方案的制定、资产评估、订立章程、上报审核、出资验资、确立法人治理、召开会议、注册登记等主要步骤。以下是知芒网小编搜集的交流稿示例。

企业改制经验交流稿是怎样的

以下是交流稿示例:

(一)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三个界定须先行

作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伴生物,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是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突破的“深水区”。经过对2005年以来在东北地区试点改革的经验总结,2011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将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由东三省试点推广到了全国。

当前,各级地方政府、中央企业正在积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由于厂办大集体企业产生的历史背景复杂、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法律体系的规范,所积聚的矛盾和问题非常突出。在现有的关于集体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仍然存在着很多的认识误区和法律盲区,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更加注重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为稳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首先必须在“三个界定”上突破,即合理界定厂办大集体企业的范围、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厂办大集体企业产权三个方面的问题。回答和解决好这三个问题就抓住了厂办大集体改革最关键的工作界面、人员安置、资产处置三个要点。

界定厂办大集体企业的范围是前提和基础,是确定改革对象的工作步骤,在数量较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厂办大集体企业范围的精确核定,可以大大减少改革的工作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界定厂办大集体的职工身份和产权归属,通过合资、合作、出售重组改制及清算关闭、破产等方式妥善处置厂办大企业的出路,真正将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厂办大集体企业的范围界定

究竟什么样的企业算作厂办大集体企业,当前实际工作中有人将所有登记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均当做厂办大集体,这无疑是对厂办大集体的泛化和扩大化。根据现有文件,对“厂办大集体企业”定义最完整、全面的是2005年11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同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批复》(国函[2005]88号),所谓“厂办大集体企业”是指“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一些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了一批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形式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根据这个定义界定,符合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四个基本特征是:

1、兴办于1970~1990年之间,从成立时间上做出了限定;

2、兴办主体为国有企业,而非其他性质的经济组织;

3、这些企业承担着特殊的历史使命,是为安置返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的安置型企业;

4、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的类型为集体所有制。

如果按照这个定义来界定厂办大集体企业,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远比实际的统计数据少。以部分中央企业来说,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直到本世纪初,是多种经营企业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这期间成立的多种经营企业绝大多数都注册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虽然同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已与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定义大相径庭。

从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四个特征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后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仅仅是登记注册的类型符合集体所有制的要求,从成立的时间、承担的使命等方面已经完全不同。而且这期间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主办单位也不仅仅是国有企业,还有很大一部分为集体企业自己主办的集体企业,也有挂靠事业单位成立的集体企业,甚至还有一些来路不明的集体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发展历程中在特殊背

景下的历史产物,应该是有一定的边界和范围。当前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应该从现有登记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中“去伪存真”,经过合理的筛选界定,改革的范围将大大缩小。对未纳入厂办大集体范围内的其他各类型集体所有制企业,可确定不同的改革办法,以减少改革的阻力和成本。

(三)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身份的界定

在界定清楚厂办大集体的范围后,对那些在厂办大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身份要最出合理界定。根据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定义,返城知识青年、国有企业职工子女是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的主体,这部分人员在就业时,履行了通过主管单位、劳动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档案中有据可查,身份的界定争议不大。但在厂办大集体企业发展过程中,除了上述人员以外,还有陆续由企业自主招聘的未经劳动管理部门审批的其他职工,既包括在劳动法实行之前招聘的职工,也包括劳动法实施后招聘的职工。

这部分职工是否应该属于厂办大集体职工,存在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经过正规的劳动管理部门审批的才可以算作厂办大集体职工,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就不能算作厂办大集体职工;另一种说法认为应该算作厂办大集体职工,因为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来判断,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应该是所在企业的职工。在这种分歧之下,对于这部分职工的身份如何对待,关系到职工安置的公平性和社会稳定问题。

如果我们不做第一步关于厂办大集体的范围界定,将所有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都作为厂办大集体企业对待,那么职工的构成成分将更为复杂。因此,对厂办大集体的职工身份做出合理界定之前,首要的是对哪些企业属于厂办大集体做出界定。

(四)厂办大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

由于集体企业在其产生、发展过程中,初始投入的资金和后续的积累存在着严重的产权不清,既有主办单位投入的属于国有资产的成分,也有集体成员共同创造的价值,还有社会上其他的经济成分。1996年8月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曾印发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清字,1996,10号),要求对通知下发以前成立的集体企业进行产权界定。当时各级政府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在此时间节点前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大多进行了产权界定,取得了相应的产权界定书面文件,但也有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因为种种原因未参与产权界定。

在进行这次集中的产权界定之后,各级政府成立的相应工作机构也随之解散,对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的职能部门没有进一步明确。这之后仍然成立了大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目前均未做产权界定。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产权界定是很关键的步骤,只有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基础上,才能由出资人共同商定企业的重组改制方式。

以上对“三个界定”的分析,是当前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中不得不重点关注、考虑的问题。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前,应该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对“三个界定”有清楚、准确的答案,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五)**集团在京交流厂办大集体改制经验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座谈会,XX**集团作为典型单位参加座谈会并全面介绍了厂办大集体改制经验。

会议对**集团在改制中取得的经验和改制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中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借鉴**集团改制的成功经验,做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的改革工作。

据悉,**集团公司自2007年底启动改制工作以来,仅用1年时间就完成了改制工作,并在改制后1年成功实现了“百亿企业”目标,2010年生产经营总收入突破137亿元。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说,改制能够取得成功并催生出发展活力,得益于多个方面的因素:改制企业本身充分认识改制的必要性、紧迫性,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是推进改制的坚实基础;XX市政府在不干预改制企业生产经营和改制细节的基础上,积极承担推进改制的主导者、各种关系的协调者、改制过程的监督者、改制方案的审批者和发展环境的营造者的责任,是改制成功的重要保证。

该企业努力与改制企业构建新型战略合作关系,是改制成功的重要保障;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全力维护生产经营和改制大局稳定,是推进改制的基本前提;充分兼顾各方利益、政策界限和制度安排,体现公平公正和社会责任,是确保改制成功的关键;全程公开透明,依法合规推进,是推进改制的基本原则;以体制变革为平台,全面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是改制的根本。

通过知芒网小编介绍了企业改制经验交流稿,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企业改制对于企业自身可能是获取更多有利条件的项目,但对职工来说是一种变动,因此较好的安置职工或进行赔偿、调岗,消除动荡的后续影响很有必要。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知芒网在线律师。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0812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3:06:17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3:06:32

相关推荐

  • 最新2022公司法(全文)

    最新2022公司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2025年2月11日
    1600
  •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一般是提供公司名称,股东法人身份证明及股份比,接下来就是查名–验资金–出验资报告–办理工商–税务–代码证–开设基本户,这个是基本的流程。具体不同类型的公司要求也不一样,有些经营范围是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下面普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公司设立…

    2025年2月11日
    1700
  • 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供哪些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供哪些材料?需提交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合同、章程,公司设立登记表,验资报告。接下来,普法网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吧。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2025年2月11日
    900
  • 2022公司监事挂名有哪些风险

    很多时候自己的亲朋好友开公司,可能会拉着自己去作为公司的挂名监视人,也不是很好意思拒绝,只能盲目答应,但是在答应的同事会有较大的风险,那么2022公司监事挂名有哪些风险?我们和普法网一起来了解一下。 2022公司监事挂名有哪些风险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监事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 (2)监事除依…

    2025年2月11日
    1300
  • 集团公司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集团公司的注册资金需要达到一定标准以上的,至少用有五个子公司。才可以称作集团,如果要成立集团公司的话,大家首先需要具体了解清楚相关的条件,那么集团公司成立需要哪些条件?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集团公司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

    2025年2月11日
    700
  • 采购合同能盖分公司的章吗

    按照道理来说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那么采购合同能盖分公司的章吗?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采购合同能盖分公司的章吗 如果和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可以盖分公司的章,分公司有对外签合同的权利。但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

    2025年2月11日
    700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哪些要求

    合伙人一般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一般要具备合伙人,那么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哪些要求?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哪些要求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要求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

    2025年2月11日
    700
  • 隐名股东有责任吗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隐名股东有责任吗? 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有责任吗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

    2025年2月11日
    700
  • 公司上市条件,公司上市程序详细介绍

    公司上市条件,公司上市程序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

    2025年2月11日
    800
  • 公司减资在什么情况下会触发公司法?

    减少资本,简称“减资”,是指公司由于某种情况或者需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资本总额的行为。根据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不得随意减少,但并不是绝对不可改变,通过法定程序即可办理减资。第一流程步骤作出股东会决议或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前置审批→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第二流程要点第一作出股东会决…

    2025年2月11日
    700
  •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不同之处?

    需要注意的是,与《公司法》、《证券法》或知识产权法不同,《科技进步法》在现行有效法律的分类中并不是放在民商经济法上,而是放在行政法的分类下,这意味着《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都是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有关活动的主要对象从1993年颁布的《科技进步法》到2007年修订,包括现行新法,主要是规范、引导和促进公共科技资源和政府在科技进步中的作用,鼓励企…

    2025年2月11日
    700
  • 公司法人可以换人吗

    法人就是公司,是一个组织,不能换人。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后需要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关于公司法人可不可以换人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公司法人可以换人吗 1、法人就是公司,是一个组织,不能换人。 2、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

    公司法 2025年2月11日
    700
  •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如何处理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对内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资不实是不能解除股东的资格的,只有抽逃出资法定情况下才能解除。关于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如何处理 1、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对内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 2、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 2025年2月11日
    700
  • 2022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什么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跟具有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更具有资合性。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上市。关于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什么 1、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跟…

    公司法 2025年2月11日
    1400
  • 公司法中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如何理解

    《公司法》中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是指在需要作出某些决议时,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每一个股份就代表一个表决权,而不是按照人数来计算。关于公司法中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如何理解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法中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如何理解 1、《公司法》中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是指在需要作出某些决议时,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每…

    公司法 2025年2月11日
    9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