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承继的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案例]

A公司因长期亏损被效益较好的B公司兼并,A公司原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被兼并前曾过欠C厂数万元加工费未还,该双方签有还款协议,并约定发生纠纷由C厂所在地法院裁决。C厂遂向其所在地法院起诉B公司,要求B工司偿付A公司所欠款项。B公司则以C厂与A公司之间的约定管辖对其无约束力为由提出管辖异议。该双方的管辖约定协议能否约束第三方?实体意义的权利、义务依法应由兼并后的企业承担,但程序意义上的权利、义务能否也由兼并后的企业承继?

对本案管辖权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A公司因被B公司兼并,其债权债务应由B公司承担,A公司与债权人C厂的管辖约定对B公司也同样具有约束力,故B公司提出的管辖异议不能成立。

第二种意见认为,A公司曾被B公司兼并,其债权债务应由B公司承担。但该债务是B公司基于兼并这一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另一法律关系。故A公司与C厂约定管辖的条款对B公司无拘束力,故B公司提出的管辖异议成立,本案应由移送B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协议管辖约定地点也仅限于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合同的签约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根据合同法理论约定管辖的合同条款只对签约的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不能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被并购后,该诉讼主体已不存在,约定管辖条款自动失效。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与并购方的合同纠纷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属专属管辖的,则适用专属管辖条款。

二、民法通则第44条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笔者认为,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是实体法,不是程序法。上述条款所称的权利、义务是指实体法意义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不含程序法意义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实体法意义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程序法意义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则对并购方无约束力。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管辖的条款是程序法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对兼并企业的并购方不具约束力。

三、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原加工合同的签约双方即A公司与C厂之间是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关系,B公司与上述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并无直接联系。**公司基于兼并这一法律事实,才承继了A公司加工承揽合同项下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从而与C厂之间形成一个新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后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前一法律关系明显不同。由此不难看出,作为并购方的B公司与作为债权人的C厂之间的诉讼也与A公司与C厂之间的诉讼不同。显然,B公司与C厂之间理应按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重新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一般民事案件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并购事务日益增多,跨省、跨地区、跨国的并购也屡见不鲜,由于兼并双方住所地不在一地,若按原约定管辖的条款内容确定管辖,既不符合民事诉讼“两便”的原则,又违背了一般民事案件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对兼并方不公平,从而不利于股权和财产权的流转。

综上,公司并购而承继的债权债务纠纷不再适用企业被并购前约定管辖协议或条款。鉴于企业并购活动随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而不断增多,相关诉讼也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由于现行民事诉讼法缺乏相关规定,法院对此类案件管辖的处理结果往往也大相径庭,笔者以为应尽快通过判定相关司法解释的方法明确相应规定,以使企业并购及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完善。

知芒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知芒网律师#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0226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1:52:21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1:52:39

相关推荐

  • 股权分割协议怎么写

    问题解答: 股权分割协议应写明下列内容: 1、股东及其拥有的股权的基本信息; 2、分割的办法和份额; 3、受让人的基本信息; 4、收益分配的办法;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的办法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500
  • 企业解散,债权是否消灭

    问题解答: 企业解散债权未消灭。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400
  • 信用卡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问题解答: 信用卡欠钱不还,是否会坐牢要看情况。如果行为人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坐牢;但如果主观上不是恶意,则只是一般的借款民事纠纷,不会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400
  • 融资后股权如何分配

    问题解答: 融资后股权的分配办法是,按照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比例或者股东认购新股的比例来分配。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或者公司章程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300
  • 股权转让受让方后悔怎么办

    问题解答: 股权转让后,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则受让方不能后悔,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但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的,则受让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400
  • 股东转让流程

    问题解答: 股东转让的流程是: 1、依法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是对外转让的,还要经其他股东同意; 2、办理变更登记; 3、更改股东名册; 4、发给新股东股权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400
  • 公司解散无法清算怎么处理

    问题解答: 清算无法进行时,应当向受理特别清算申请的法院提交无法进行清算的报告。法院经审查属实的,裁定终止特别清算程序。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公司,债权人可以提出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的主张,公司股东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对于人格混同的公司,债权人可以将他们视为同一债务人,这些混同的公司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400
  • 最新非法运输弹药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问题解答: 最新非法运输弹药罪量刑标准是: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500
  • 股权登记日买入股票可以分红吗?

    问题解答: 股权登记日买入股票可以分红。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400
  • 法人代表是老板吗

    问题解答: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老板。如果老板是指公司收益的所有人的,则老板是公司的股份;如果是指公司日常事务的负责人的,则是董事会、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400
  •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

    问题解答: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和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并需说明查阅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400
  • 公司被强制执行的后果

    问题解答: 公司被强制执行的后果是,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其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其财产,但执行的财产范围不能超过公司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300
  •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量刑?

    问题解答: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量刑: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400
  • 营业执照有效期多久

    问题解答: 营业执照有效期分别是,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永久有效的,除被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营业执照一般是十年,到期后可办理延期手续。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300
  • 确认股东出资无效由哪级法院管辖

    问题解答: 实践中,确认股东出资无效一般来说直接在公司的登记地进行法院起诉,或者是在营业的地方进行起诉也可以。公司可以建立多处生产、营业场所,但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应当是在为其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的辖区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公司法 2025年6月4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