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兼并实践存在的问题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出现了很多新鲜的事物,企业兼并就是其中之一。我国兼并开始也有不少年头的,在实践中存在什么问题呢?今天知芒网小编就整理了一些要点,来和大家一起探讨探讨,如果您对这个有兴趣,那么就跟着小编的思路,一起思考思考吧。

企业兼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兼并的行为性质问题。即企业兼并是政府行政行为,还是企业行为即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这个问题很重要,它是我国企业兼并立法的出发点。1989年颁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基于当时的历史情况,规定我国的企业兼并,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兼并是一种政府行为,由于资产的处分权是由资产的所有权人来行使的,而国有资产的处分权由国有资产管理局来行使,这本身就有很浓的政府干预色彩。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应当明确企业兼并本身的性质。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兼并的性质,应该是政府宏观调控下的企业行为,这在立法中就应当体现,如企业兼并的原则,既应坚持民事法律行为所要求的自愿互利、有偿转让和市场竞争等原则,同时又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以及防止垄断等反映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的原则。在权利设计上,既应赋予企业自主兼并权,同时又应赋予政府的监督管理权。同时,为防止公权侵犯私权,还应严格界定两种权利的界限,即限定政府有关部门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兼并,而只能为企业兼并提供各种优惠和对企业兼并进行审验批准、监督检查。

2.企业兼并方式的立法问题。企业兼并方式的设定,是兼并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企业兼并方式一般是从产权转移程度和方式来划分的,主要分为购买式兼并、承担债务式兼并、吸收股份式兼并和控股式兼并,有些地方规章还规定了抵押式兼并、行政划转式兼并、破产式兼并、先承包后兼并等,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兼并立法应规范兼并方式,以购买式兼并、承担债务式兼并、吸收股份式兼并和控股式兼并为主。在一般企业兼并实践当中,应当取消行政划转式兼并,要区分破产与兼并的关系,对破产企业再行购买不属兼并的范畴,而先承包后兼并不应构成一种独立的兼并方式。

在承担债务式兼并中,与西方国家只能由主要债权人接管负债企业的方式不同,兼并企业既可以是被兼并的债权人企业,也可以是债权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其兼并方式是把资金直接付给被兼并企业的债权人,而间接地购买被兼并企业的产权,那么,兼并企业如何承担债务?其范围是什么?有些学者认为,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由兼并方企业全部承受,而有些学者认为“兼并企业对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只能以其全部资产额来承担责任”。笔者认为,所谓承担债务式兼并在我国一般是指“目标企业的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目标企业的债务的条件接受其资产,作为被兼并企业所有资产整体归入兼并企业,法人主体‘消失’。”因此在立法上承担债务式兼并应规范在被兼并企业的资产和债务大体相同的范围内。即便是目标企业的债务大于资产,兼并企业亦愿以此方式兼并的,其应承担目标企业的全部债务,这样既能使目标企业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也体现了企业兼并的自愿原则。

在购买式兼并中,因其是一种用资金购买企业而实现兼并的方式,因此,在立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转让费的归属问题,从理论上讲,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应归该企业的产权所有者,从实践来看,有的将转让费上交财政,有的则由“企业兼并办公室”等机构负责管理。国有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归国家,谁来代表国家?如果上交主管部门,实际上成为部门所有,如果上交财政,是地方自留还是上交中央,还是按比例分成?笔者认为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第10条和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3、8条规定,对这部分资产应由国有资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3.企业兼并的程序立法问题。企业兼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于企业兼并程序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也各不相同。《公司法》规定了5项程序,即股东会作出决议、签订协议、公告、报请审批、办理登记手续;《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规定了5项程序,即确立兼并双方、确定资产底价、确定成交价、签订兼并协议、办理有关手续;有些学者主张因兼并方式不同应有不同的程序,基本上有9至10项程序,如直接“洽谈而完成的兼并须经确定主体、提交报告、资产评估、确定成交价、签订合同、审批和公证、办理变更手续、产权交接、公布兼并公告等程序”。上述规定和主张大多是从指导企业如何兼并的角度作出的,也即归纳了兼并实务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这与兼并立法中的兼并程序并不完全相同。以往的兼并程序规定,一方面,对于纯粹实务性的程序作了过多的规定,例如确定兼并双方,这虽是兼并中的首要工作,但不具备法律意义,法律对兼并的调整是以存在兼并双方为前提的,至于如何确定兼并双方更非兼并立法所调整的内容。另一方面,对企业兼并应有的法律程序未规定。例如兼并协议的内容是影响、决定兼并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有关法规却未作任何规定。这些问题均需在制定《企业兼并法》时予以解决。

4.企业兼并中的产权转让价格的确定问题。这是兼并方与被兼并方都应当考虑的问题,是兼并作为经济行为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但在兼并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在不同性质的企业之间和不属于同一产权主体的企业之间所进行的有偿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的资产不进行认真的价值评估,甚至不进行资产评估就匆忙地把两个企业的资产合并在一起。有的企业兼并还提出了“资产上算粗帐,效益上算大帐”的口号。这将会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其次,评估中的价格构成与价格确定的方式不合理。在价格构成中除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专项资金、工业产权、债权、债务外,还应包括土地使用费、“级差地租”和商誉所体现的价值。实际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是只重视实物形态的资产评估,而对工业产权和其它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和企业所处的环境形成的级差利益等项目往往忽略不计。在价格的确定方式上主要依据被兼并企业的账面价值确定产权转让的价格,而不考虑企业资产的实有价值及现存资产的将来收益。这些问题在兼并立法中应用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确定,以便保护各方的利益,使兼并法具有可操作性。

5.企业兼并协议问题。企业兼并协议是兼并企业的出资者与被兼并企业的产权所有者就企业兼并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它是全面反映企业兼并活动过程及其内容的法律文件。由于企业兼并实质上是一种企业行为,所以企业兼并协议在企业兼并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此《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未作规定,企业兼并不仅应对企业兼并协议予以高度重视,而且还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以上几点,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兼并实践存在的几个问题。企业兼并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息息相关的,所以要加强立法,立法后更要依法办事。如果您对这个问题有不解,我们知芒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0122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1:40:13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1:40:28

相关推荐

  • 破产债权的性质是什么

    问题解答: 破产债权的性质是债权与请求权。法律规定,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破产债权发生的原因在破产宣告前已经存在。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须以金钱或能用金钱作价值评价的财产为客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300
  • 合伙人可以怎样避免承担债务

    问题解答: 合伙人无法避免承担债务,一般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需对企业其他合伙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400
  • 公司可否入伙合伙企业

    问题解答: 公司可以入伙合伙企业,但是公司只能入伙有限合伙企业,担当有限合伙人,负有限责任,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如普通合伙企业中已有普通合伙人的,则有限公司可以入伙成为普通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400
  • 破产案件中抵押债权会优先工人工资吗

    问题解答: 破产案件中抵押债权会优先结算工人工资。企业在破产时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在剩余的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所欠工人的工资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600
  • 破产债权的利息计算截止时间

    问题解答: 破产债权的利息计算截止时间是:受理破产申请之时。我国法律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400
  • 合伙企业合法吗?可以随时分割财产吗

    问题解答: 合伙企业合法,但不可以随时分割。合伙人只有在其因各种原因退伙的条件下有权要求企业分割财产,退还其出资及其他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400
  • 公司注销后银行账户可以不注销吗

    问题解答: 公司注销后银行账户不可以不注销。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到登记机关申请终止法人资格的过程,存款人被注销导致其主体资格终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帐户的申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400
  • 破产企业合同可不可以继续履行

    问题解答: 破产企业合同一般可以继续履行。企业实体灭失后,若有继受主体的,应由其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无相关继受主体的,企业所承受的合同权利义务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600
  •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相关法律规定

    问题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法律规定是: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500
  • 公司股东纠纷法律程序什么走

    问题解答: 公司股东纠纷法律程序如下:双方可以利用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可以通过请第三方的调解机构处理双方的纠纷,无法解决的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400
  • 公司破产了债权是否会消灭

    问题解答: 公司破产了债权是不会消灭的。公司在注销登记后可以消除债权,且破产财产无力偿还的,注销后债权会被消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按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400
  • 解散后公司外债如何偿还?

    问题解答: 解散后公司外债可以在公司进行清算时偿还,由清算组负责追讨,债务人不偿还的清算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400
  • 破产法适用范围

    问题解答: 破产法适用范围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除此之外,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规定进行重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500
  • 公司有债权能注销吗

    问题解答: 公司有债权一般不能注销。公司注销之前需要经过清算组的清算,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在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后报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400
  • 离婚时,有限公司的股权咋转让?

    问题解答: 离婚时,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如下: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股东配偶的,应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相应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公司法 2025年7月4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