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出现质量缺陷的处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导读: 承包工程出现质量缺陷的处理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有效的,承包工程出现质量缺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的: 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

承包工程出现质量缺陷的处理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有效的,承包工程出现质量缺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的:

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 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有效,合同未约定相应的质量违约责任的:

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质量违约责任。

一、勘察、设计人责任: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指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仍未完成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赔偿。

勘察、设计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施工人责任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 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亦可选择直接请求减少价款。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 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技术材料。包括勘察数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如果是由于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首先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承担责任。勘察人、设计人对此有责任的,发包人也进行追偿。

由于发包人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设计,造成的工程质量瑕疵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当事人可能在合同中约定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材料;或者当事人有这样的默示或口头协议。此种合同条款或协议违反了《国家标准化法》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无效。

肢解分包承包工程项目的;

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瑕疵,承包人在此过程中具有未按照法律规定检验材料构件质量;违法降低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四 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无权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要求承包人承担责任;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工程建筑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9698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0:49:20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0:49:36

相关推荐

  • 农民和政府征地打官司能打赢吗

    问题解答: 一般情况下,农民和政府征地打官司的,只要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其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程序违法,并有相关证据证明的,农民都可以打赢官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500
  • 法院会不会受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

    问题解答: 法院不受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确权纠纷应当由人民政府处理,在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后,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600
  •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拆迁是否可以获得补偿款

    问题解答: 如果男方家所在地的拆迁政策规定按照户口发放拆迁补偿,则女方可以依法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拆迁补偿;如果当地按照房产和土地来进行补偿,而女方离婚后对拆迁房产不再拥有所有权,也不拥有被征收的土地使用权的,则一般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400
  • 村里能够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吗

    问题解答: 如果是在土地承包期内,村里不可以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届满后,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但如果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的,村里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600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了还能卖吗

    问题解答: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期限届满,如果办理了土地使用续期手续,则还能卖。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会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续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400
  •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问题解答: 一般按照当地经济状况和实际拆迁情况确定,具体包括: 1、对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一般按实际面积计算; 2、对拆迁房屋造成的搬迁与安置的补偿; 3、对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当地政府给予被拆迁人的奖励性补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500
  • 农村占用耕地建房会被拆吗

    问题解答: 农村占用耕地建房会被拆。对于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的,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600
  • 村民私自出租土地会违法吗

    问题解答: 如果村民出租的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那么就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但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是村民将土地出租给他人用于建筑,改变了土地的性质,那就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500
  • 美丽乡村建设拆除是否有补偿

    问题解答: 美丽乡村建设拆除有补偿,其补偿包括: 1、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费; 3、房屋搬迁的补助和奖励; 4、土地补偿费; 5、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6、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500
  • 拆迁协议谁签字就是谁的吗

    问题解答: 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就是谁的。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补偿意见所签署的民事协议为拆迁协议。若达成协议后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民事审判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500
  •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问题解答: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一般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500
  • 拆迁房屋国家是有统一的赔偿规定吗

    问题解答: 拆迁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赔偿规定。国家征收拆迁个人或组织所有的房屋时,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而不是赔偿,各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而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700
  • 三十八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处理

    问题解答: 如果是三十八年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会自动续期;如果是三十八年的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续期,经批准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500
  • 户口不在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赔偿吗

    问题解答: 户口不在一般不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农村有房屋,并且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属于自己,则当事人可以主张拆迁人对拆迁房屋进行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600
  • 农村户口一个人名下可以拥有两套宅基地吗

    问题解答: 农村户口一个人名下不可以拥有两处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卖、出租、赠与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26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